招聘条件、岗位职责
一、岗位职责:
1.书院事务中心工作:统筹负责书院事务中心各项工作,主动研究对接书院业务条线、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及学院院办,有效推动书院综合工作开展。
2.书院人事管理:承担人事工作,包括日常考勤、岗位聘任、入职审核、中层考核、年度考核、薪酬与绩效管理、职称评聘、奖惩评定及人事合同管理等。
3.书院财务管理:承担书院预算工作及预算绩效考核,统筹书院各项经费预算拨付、执行情况以及年终决算事项等。
4.书院内控管理:承担书院“依法治院”、自查、各级单位对书院相关业务条线的检查与督导工作,负责草拟相关督办进展情况及整改材料等。
5.外部资源拓展:协同院领导拓展校内外资源,负责与企事业单位、政府单位等接洽联络,开发推进合作项目,承担捐赠基金立项、方案拟定及具体实施等。
6.书院文化建设:承担书院文化建设,对接校内外相关部门,提升人文素养,打造书院文化特色活动等。
7.书院工作报告:承担院务会纪要、草拟书院工作总结、工作计划、PPT制作、重点工作督办等,发挥书院事务中心职能,推动书院各项工作开展。
8.书院跨校区建设:负责双院协同、跨校区建设及相关综合管理工作。
二、招聘条件:
1.品行良好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组织部门的决定,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,中共党员优先考虑;
2.校内在编人员,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;
3.本科及以上学历,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者优先考虑;
4.年龄40周岁以下(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);
5.熟悉学校人才培养、行政相关政策制度,具有综合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。
6.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,富有亲和力;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、文字功底、沟通协调能力,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相关软件;
7.身心健康、工作态度认真,具有团队协作精神,热爱管理工作,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和强度;
8.符合学校科级干部聘任相关文件的规定。